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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立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 作者:陈芳 浏览次数:10

学院

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山东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聚焦深挖设施农业、畜牧业、海洋渔业和盐碱地综合利用等“四大潜力”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双提升等重点任务,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面向全省征集2026年度农业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立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提出立项计划,分为两方面。一是重点领域方面,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主要为齐鲁粮仓类、“四大潜力”类(含设施农业、畜牧业、海洋渔业和盐碱地综合利用)、种业振兴类、智慧农业类(含农机、人工智能等)、品质提升类、绿色农业类、农业服务类、特色产业类等。二是地方特色方面,各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实际,围绕地方“土特产”,征集生产中急需的技术规程。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畜牧、渔业)农技推广部门、厅属事业单位、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规程牵头单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可作为参与单位。每项技术规程参与单位不超过5个,参与起草人员不超过10人。

(二)申报数量

1.重点领域方面

厅属有关单位中,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不超过30项;其他厅属单位不超过5项;各农业分标委不超过10项。

省畜牧局属单位不超过3项,畜牧业标委会不超过5项。

省农业科学院等省级科研院所牵头的技术规程不超过30项。

省级涉农高校牵头的技术规程不超过15项。

各市农技推广中心、科研院所、涉农高校等单位须经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牵头初筛、推荐报送,每市原则上不超过10项。

2.地方特色方面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牵头初筛、推荐报送,每市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应突出重点,落实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等,突出我省区域特色。

2.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应成熟度较高、示范应用面积(或规模)较大,已经过充分试验和论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能满足农业产业实际需求。

3.项目须注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避免与现有标准交叉或矛盾,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请各学院2026年7月1日前将《2026年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技术规程初稿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科技处404,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chenfang@sda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2026农业技术规程申报+单位名称+重点领域方面/地方特色方面”。学校组织专家论证排序后,统一推荐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二)形式审查。省农标委、省畜标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申报范围、技术先进性、材料完整性。

(三)立项评审。省农标委、省畜标委将组织对符合要求的计划项目开展立项评审,并发文公布,重点领域方面不超过200项(其中畜牧50项),地方特色方面分市以特定区域形式发布,不超过70项。

(四)技术规程编制。立项发布后,申报单位组织人员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格式》(附件3)进行技术规程编制,编制及征求意见工作应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相关材料报省农标委、省畜标委秘书处。

(五)审查及发布。省农标委、省畜标委将组织对送审技术规程开展审查,并按程序进行发布。

联系人:  68386  chenfang@sdau.edu.cn

附件1 2026年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6年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 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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