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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4 作者:陈芳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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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2026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范围

1.在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的;

2.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应用开发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3.在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推荐、申报方式

采取机构推荐、专家推荐和直接申报同时进行方式。

1.机构推荐: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协会、学会组织本会会员单位汇总推荐;

2.专家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五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上一年获得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以推荐一项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

3. 直接申报:由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直接申报:

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经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主持单位组织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如该项目完成人为在职人员,需由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提供同意申报的证明。

三、材料要求

《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6年度)是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

(一)主件部分

请登录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http://award.caamm.org.cn/award)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将于3月1日正式开通。

(二)附件部分

1. 必备附件:

1)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指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创新点且已经批准或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标准发布文本(国家、行业、团体等)、相关论文和专著等,不超过20项,按照相关度排序;

2)技术评价证明:每个项目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2023年3月1日之后)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鉴定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

3)检测报告: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4)科技查新报告:近三年(2023年3月1日之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应用证明:指由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并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至少有一份应用证明能够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实施应用已满两年。

2. 其他证明材料

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应为能证明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 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登录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http://award.caamm.org.cn/award)进行注册,奖励办审核通过后可分配账号进行项目填报。每家申报单位的管理员账号是唯一的,请注意保存信息。

2. 网上申报、推荐时间:自2026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3. 纸质版材料要求:推荐书主件通过系统填写并提交至奖励办后生成带水印的正式版,下载打印并在对应栏目签字盖章。附件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不需要从系统中打印,附件按“十二、附件目录”顺序装订在主件之后。单双面不限,A4规格,简单装订。

4. 材料递交时间: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版申报材料(主件+附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至少一份原件,在封面标注,于6月3日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留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涉密项目不属于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的评选范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4)不受理2025年度推荐、申报过本奖但未获奖项目;

5)不受理已申报2026年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项目;

6)推荐或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前三完成人均须持有与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

7)推荐、申报项目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所有项目内容经形式审查合格后不得修改。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陈芳  68386 chenfang@sdau.edu.cn

系统技术咨询:庞在溪,***********


附件1  2026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样例及说明.doc

附件2  2026年度农业机械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系统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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