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科协有关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标准
(一)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至少应满足以下3项条件,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
(3)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4)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5)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积极投身世界一流期刊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创中国”、科技人才举荐等工作。
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专家。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二、推荐名额
学校限额推荐3名专家。如多于限额需遴选后外推。
三、有关事项
(一)推荐导向
1.重点推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科学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专家。重点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2.注重推荐数学、力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冶金工程、能源科学等学科,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与健康、智能科学与智造等新兴交叉学科的专家。关注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现代农业、公共卫生与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应用学科,以及人工智能、国家安全等领域的专家。
3.关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中的专家,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科技领军企业专家,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的科技专家。
4.注重推荐女性专家、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
(二)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2),并附佐证材料,于11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jiarenqiu0926@163.com。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自愿选择是否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劳务报酬等。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根据评审工作质量,经本人同意后,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推荐至有关单位作为专家。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联系电话:8242498
附件:1.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Word版)
2.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Excel版)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