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人文课题集中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牛金雯发布时间:2024-08-14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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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人文课题集中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含)之前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结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以立项时间为准,凡在2023年(含)之前立项的人文课题、合作专项,均属于线下集中结项鉴定受理范围。2024年(含)之后立项的课题,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结项标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1.文章类:在国家正式学术期刊(国家新闻出版官方网站可查到CN号)或省级以上报纸理论版,正式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著作类:正式出版发行专著,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为专著作者,出版信息以版权页为准;

3.批示类: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

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需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三、结项程序

1.每年4月、8月集中受理两次。

2.省社科联组织专家会议,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项资料进行统一结项鉴定,鉴定通过后即办理结项手续,结项证书邮寄给课题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

符合结项要求的课题均可参与本次鉴定。

1.课题负责人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书》(附件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附件2)(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实名,各一式3份)。

2.研究成果:文章类,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实名3份;著作类,需提交原件1份;批示类,需提交原件或相关证明件1份,复印件实名3份。(原件需退回的,请务必在鉴定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与省社科联学术部联系,登记确认)。

3.内容简要:8000字以内,实名一式3份。

4.本次结项课题需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请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粘贴《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封面,如有退件需求,请铅笔标注。请于821日(周三)11:00前报送至科技处404房间。

五、有关事项

1.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基础信息提供有误造成的损失,包括成果信息和发表信息失实、个人电话和地址有误等,由课题负责人承担。

2.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时,均需标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3.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研究时限期满2个月前填写《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课题办审批。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延期后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4.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需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45),由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社科联学术部审批。

5.未通过专家鉴定的课题,不予结项。每个课题均可最多参加两次结项鉴定,第一次没通过的,可在修改后参与下一次鉴定,第二次鉴定仍未能通过的,即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对撤项处理的课题,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可申报省社科联各类课题项目,且需在一个月内退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  联 系 人:牛金雯    

联系电话:8248687

科技处   

2024815

附件:


1: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书.doc.doc

2: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书.doc.doc

3: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doc

4: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doc.doc

5: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