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泰安社科新秀”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牛金雯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联《关于实施“泰安社科新秀”培育工程的意见》(泰社科联字〔2021〕1号),现就做好2023年度“泰安社科新秀”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思想素质高、政治觉悟强。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2.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4年3月1日后出生),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含)以上学位。潜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理念和学术带动能力较强,是本单位、本学科的学术骨干或青年学术带头人,具有培养潜质。

3.具有良好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能够树立崇尚精品、严谨科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

4.学术造诣较深,研究成果较多。近年来,主持完成过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发表、出版、完成过3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


二、推荐方法

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泰安社科新秀”申报表》,附佐证材料,学校向市社科联推荐报送,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确定入选人员。

我校限外推3人,各学院限推荐1人。


三、报送材料

纸质版材料:

1.《“泰安社科新秀”申报表》 6份,其中一份随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纸反正面打印。

2.职称资格或学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重要科研成果的相关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研究项目类:立项、结项的相关文件、协议书、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著作类:原件为正式出版物,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即可;

论文类:原件为发表刊物,复印封面、目录、论文正文首页即可。

请将复印件按照材料1-3的顺序,A4纸反正面打印,装订成1册,封面注明“2023年‘泰安社科新秀’申报材料”、“工作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申报人:姓名”

请将相关原件材料装在文件袋中,封面注明姓名、学院及电话。报送核实后即退回。

4.《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需审核、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电子版:

1、《“泰安社科新秀”申报表》word版。

2、佐证材料扫描成1个PDF。

邮件及文件请命名为“**学院2023年泰安社科新秀申报材料+推荐人姓名”。


四、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月28日(周二)11:00前

报送地点:1号楼404房间

联系电话: 牛金雯  8248386

邮    箱:sdauskk@163.com


科技处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泰安社科新秀”申报表.doc

附件2:学院推荐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