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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和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30 作者: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和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已发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榜单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申报项目应覆盖相应榜单任务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榜单原则上只资助1个项目。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其中1个课题。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榜单任务,开展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四)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榜单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团队组成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明确所有参与单位及各自分工,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项目(课题或研究任务)负责人签字和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资信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实行标志性成果总承单位负责制的项目,申报团队应符合总承单位提出的技术和管理等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应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合理编制预算。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榜单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

申报材料应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申报受理。项目管理责任主体根据年度榜单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3)。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团队数量不超过拟立项数量4倍的项目,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团队数量超过拟立项数量4倍的项目,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针对申报材料组织首轮评审,择优遴选出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团队纳入答辩评审环节。

3.答辩评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

二、注意事项

(一)依托学校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进行推荐。

(二)因部分内容涉密,请登录国科管系统查看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点等附件材料。

(三)依托学校申报的项目,请于2026910日前提交系统,并在提交后告知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琪

联系电话:0538-8242544

邮箱:wangxiaoqi@sdau.edu.cn


原文链接:

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29/5849.html


关于发布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29/5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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