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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7 作者:陈芳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我省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现状,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及产业化应用,现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注册地位于山东省内的法人单位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省外单位合作完成的自然资源领域非涉密研发型科技成果(包括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

二、登记原则和条件

科技成果登记遵循应填尽填、不重复、产权明晰的原则。科技成果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均相同的科技成果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登记,其他完成单位不再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计划项目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意见,或项目整体技术评价相关资料(指委托第三方评价、验收、科技成果评价或有关法定的审批文件等,下同),验收、结题或评价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意见或整体技术评价资料时间为准)。

2.各类社会资金支持的项目形成的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企业等支持开展的项目,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意见,或项目整体技术评价相关资料。其余(含个人自选研发)项目形成的成果,提供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三、登记程序与要求

1.登陆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kcpt.dnr.shandong.gov.cn:9933/plat/home/index),点击“成果登记”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线上登记。成果完成单位首次登录,需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个人登录”注册后,进入系统填报;推荐单位首次登录,需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法人登录”注册后,进入系统审核(注:已完成注册的可直接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原成果登记信息需使用原成果登记第一完成人账号查看)。

2.省自然资源厅在登记材料审核合格后,从系统中下发成果登记号。

3.成果概况、成果立项、成果评价情况须详实填写,不得有漏填项。

4.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专利情况按照成果实际情况填报(注:填报的知识产权信息自动关联到科技奖励申报系统)。

5.成果完成单位情况、主要研制人员名单须填写详细完整。

6.科普类、标准类成果也须参与登记。科普微视频类作品时长应为25分钟,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标准类成果应为我省单位牵头完成并已发布的自然资源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

7.科技成果登记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四、其他要求

成果登记实行常态化申请,按季度报送。2026年度首次填报时间为61日,报送时间截至630日。后续将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前完成提交登记材料报送工作。2024年第一批结题登记科研项目(鲁自然资字〔2024101号)、2025年申报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时登记的科研项目,须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在规定日期内补充完整项目材料,无需重复登记。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姜深沁、张强  0531-51791325

2.技术支持

联系人:孙文胜  0531-88583206

3.校内联系人:陈芳 6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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