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示  成果
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 作者:陈芳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励调动广大作物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作物学科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奖 [2023]11号”和山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2022),山东省作物学会设立了“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现启动2026年度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下设“创新团队奖”、“青年科技奖”和“科技创新奖”三个奖项。

(一)创新团队奖

主要奖励在我省作物科学领域内做出重要贡献,创新成果突出,产生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优秀研发团队,授奖数量不超过2个。

(二)青年科技奖

主要奖励在我省作物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相应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青年科技人才,授奖名额不超过5名。

(三)科技创新奖

主要奖励近5年在我省作物科学研究中形成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并规模化推广应用,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创新性成果。科技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5项。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奖

1.创新团队人才年龄结构合理、运行机制良好、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团队具有较强的持续研发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 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含省级及以上学会)科技奖励的团队不予授奖。

3.团队带头人应为行业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创新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团队带头人应为当前工作在科研一线的实际带头人。

4.团队主要成员应为山东省作物学会会员。

(二)青年科技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作物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作物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含省级及以上学会)个人奖的不予授奖。

4.候选人为山东省作物学会会员。

5.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科技创新奖

5年形成的适宜山东省种植和应用的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并规模化推广应用,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作物新品种需获得国家或省级级品种审定(登记)证书或品种权证书;

2.新技术需有相关的标准、主推技术、发明专利等支撑材料;

3.新产品(应用于作物生产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农机等)需获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4.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时间在近5年以内(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含省级及以上学会)奖励的成果不予授奖;

6.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山东省作物学会会员。

三、推荐/申报方式

(一)创新团队奖

采用推荐制,推荐单位为山东省作物学会理事单位或专业工作委员会(下同)。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创新团队数量不超过1个。

(二)青年科技奖

采用推荐制,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科技创新奖

采用申报制,具有山东省内法人资质的科研院所、企业等都可以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成果完成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科技创新奖等奖的成果需提供第三方评价证明。

2.被推荐为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在山东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须由山东省内单位或个人牵头,可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

3.优先推荐围绕粮食安全、种业安全、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的成果,鼓励推荐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取得的原创性重大成果。

4.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不存在重复申报同类奖励的行为,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非涉密成果。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可参加至多两项成果申报。如拟申报两项同类奖项,则担任前三完成人的至多一项。

6.创新团队奖和青年科技奖只能通过理事单位或专业/工作委员会一个渠道推荐,不得重复推荐。

7.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选应是人事关系在我省相关行业单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和行业影响力,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8.创新团队奖填写团队现职主要成员人数不超过15人;科技创新奖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成果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不超过15人,二等奖和三等奖不超过10人。

五、公示要求

被推荐创新团队所在单位、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申报科技创新奖的第一完成单位须在材料正式提交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申报团队于5月13日12:00前提交公示材料,逾期影响申报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无异议的方可正式推荐。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报内容

1.推荐材料是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材料由推荐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成。

证明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所有证明材料在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被推荐创新团队奖、科技创新奖成果第一完成人和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须在推荐意见表中相应位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拟推荐创新团队所在单位、科技创新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和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均须打印并加盖公章。

4.请填写并打印相应推荐书(附件1)并签名、盖章后,将扫描件PDF 版和证明材料 PDF版(两个独立的PDF文件)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创新团队奖+单位+团队名称+带头人姓名”或“青年科技奖+单位+姓名”或“项目名称+首位完成单位+首位完成人姓名”)

5.完整纸质材料包括《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创新团队奖推荐书》、《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推荐书》或《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奖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请合订成一本(公示材料单独提交,不需装订),并于5月2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

七、联系方式

陈芳  68386  chenfang@sdau.edu.cn


附件1 2026年度山东省作物学会科技奖励申报与推荐工作手册.docx

附件2 山东省作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

TOP
版权所有:山东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Copyright © 2023-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