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示  项目
关于组织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 作者: 浏览次数:15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3/31/art_13360_10324386.html)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结题时间为20251231日前的所有省基金项目。

二、验收程序

(一)函评验收类项目

函评验收类项目包括:青年基金(B类)项目(原优青项目)、青年基金(C类)项目、面上项目。

验收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任务书约定的科技报告数量和类型,按照科技报告相关规范撰写报告(模板详见科技云平台帮助中心-科技报告工作明白纸),登录山东省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管理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portal/#/login),提交科技报告,科技厅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须在425日前完成学校初审,逾期不予审核。

2.在结题系统(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选择“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2023年底前立项项目)”)中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结题报告。

3.经费决算表填写完成后,导出打印,个人签字、加盖财务处和审计处公章、通过用印申请加盖学校公章(用印申请经办人选择:万千)后,扫描上传系统。

(二)会议验收类项目

会议验收类项目包括:青年基金(A类)项目(原杰青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验收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照科技报告相关规范撰写报告(模板详见科技云平台帮助中心-科技报告工作明白纸),登录山东省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管理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portal/#/login),提交最终科技报告,科技厅审核后获取最终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最终科技报告须在425日前完成学校初审,逾期不予审核。

2.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3.在结题系统(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选择“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2023年底前立项项目)”)中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结题报告。

4.经费决算表填写完成后,导出打印,个人签字、加盖财务处和审计处公章、通过用印申请加盖学校公章(用印申请经办人选择:万千)后,扫描上传系统。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科技厅统一安排会议验收。

三、时间安排

结题报告上传截止时间为58日(周五)16:00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中期报告(注:中期报告不是科技报告),提交学校审核。中期报告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无法进入验收程序。

(二)项目负责人对所提交结题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三)研究成果填报要求。

1.有效性。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考核指标列出本项目研究成果,并上传PDF附件证明材料,未上传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省基金资助的(中文标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XXX(立项编号)”,英文标注“project XXX supported by Shando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其他语种参照翻译),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2.相关性。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每类项目成果中,应至少有1项符合以下要求:①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②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名前5;③其他类别(如专利),项目负责人排名前3。对研究成果的评价采取代表作制度,重点考核评价代表作的质量。请在结题报告中列举能够体现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并上传标志性成果概述。

3.时效性。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4.真实性。对于伪造或故意夸大项目研究成果,数据、论文造假等科研不端情况,根据事实及情节轻重作出撤项、追回已拨资金、追回全部资金、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理。

(四)20251231日之前资助期满的省基金项目,必须在本批次进行验收,仍未进行验收的项目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农业大学科技处

202641

TOP
版权所有:山东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Copyright © 2023-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