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3/28/art_13360_10318705.html)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12月31日之前资助期满的省基金项目。
二、时间安排
验收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nsf)开放时间为3月31日(周一)10:00。结题报告上传,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周一)17:00。
三、验收程序
(一)函评验收
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任务书约定的科技报告数量和类型,按照科技报告相关规范撰写报告(模板详见科技云平台帮助中心-科技报告工作明白纸),登录山东省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管理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portal/#/login),提交科技报告,科技厅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2.在结题系统中填写处经费决算表,导出打印后按要求个人签字,于4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经费决算表纸质版报行远楼(原1号楼)406室,科技处统一办理盖章手续。
3.在结题系统中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结题报告。
4.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通过验收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结题证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项目实施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会议验收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通过验收系统在线填写、上传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应同步向科技处提出验收申请。
3.科技处组织验收会议。会议评审专家组由同行学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名且为奇数,其中省外学术专家不少于一半,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省科技厅对提报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通过验收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结题证明。未通过审查的项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项目实施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中期报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二)同一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审核过程应在同一批次内完成。请合理安排时间。
(三)项目负责人对所提交结题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四)研究成果填报要求。
1.有效性。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考核指标列出本项目研究成果,并上传PDF附件证明材料,未上传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省基金资助的(中文标注“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XXX(立项编号)”,英文标注“project XXX supported by Shando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其他语种参照翻译),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2.相关性。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每类项目成果中,应至少有1项符合以下要求:①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②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名前5;③其他类别(如专利),项目负责人排名前3。对研究成果的评价采取代表作制度,重点考核评价代表作的质量。请在结题报告中列举能够体现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并上传标志性成果概述。
3.时效性。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资助期开始时间的研究成果,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等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
4.真实性。对于伪造或故意夸大项目研究成果,数据、论文造假等科研不端情况,根据事实及情节轻重作出撤项、追回已拨资金、追回全部资金、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理。
联 系 人:万 千
联系电话:62544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