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外拨经费年度决算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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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山东农业大学纵向经费管理办法》(山农大校字〔2021〕61号)第七条规定:“校外单位参与承担我校主持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向合作单位(必须是项目预算书或批复文件中已列明的预算单位)拨付经费,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合同书所附预算经费分配方案,并要求合作单位及时报送所拨经费的年度决算表,以监督其预算执行。”
请各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单位沟通,要求其报送外拨经费的2024年年度决算表,科技处会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外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