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自然资源高层次科技创新 人才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晓琪发布时间:2024-08-02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自然资源高层次科技创新

人才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拟组织开展第二批自然资源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面向全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地质矿产、测绘遥感、林草、海洋等自然资源各行业科研教学生产等工作的团队和人员,以创新能力、质量、时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省市自然资源需求、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首要遴选标准,注重省市结合,注重产学研结合,注重人才选拔与省市级科研任务承担、工程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遴选过程坚持畅通渠道、公平公正、严格守纪,保障入选人才质量水平。

二、推荐方式和名额

(一)推荐方式。采用“学院推荐”方式推荐申报人才,不接受个人推荐。

(二)推荐名额。各学院可推荐1个创新团队、1名领军人才和2名青年拔尖人才

三、申报人员资格

推荐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主要精力放在一线从事研究实践工作。鼓励跨领域、跨行业、企业参与、依托科创平台组建创新团队。本次推荐同一人选只可推荐参加一类人才遴选。已入选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的,不再申报。

(一)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研发能力强,坚持在其学科领域持续长期攻关研究,整体创新业绩突出。

2.在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团队基础良好,研发活跃、管理规范、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4.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不少于1/3,团队主要学科负责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人为拟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

5.团队负责人为拟推荐的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19691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负责人)

1.创新能力强,在自然资源关键技术、创新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等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工程应用、资政服务等),并得到省内外同行广泛认同。

3.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重视人才梯队建设。

4.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19691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青年拔尖人才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拟开展的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创新性。

2.长期工作在业务一线,有一定的创新业绩,业务能力获得用人单位认可。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四、注意事项

1.科技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应为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其中科技领军人才为团队负责人。

2.请在87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和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琪,8248386


附件1: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docx

附件2:山东省自然资源科技领军人才申报书.docx

附件3:山东省自然资源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