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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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形式
1.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需在6月26日前集中开展一次科研诚信专题研究,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等文件(详见附件)。
2.组织全体科研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2023年7月15日前已签订承诺书的老师们无需重复签订),做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进一步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3.建立学术成果发表管理制度,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术成果管理。学院人员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提交至学院存档,学院每月向科技处提报文章发表和材料存档具体情况。
二、行动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要求,有序开展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院要以此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让诚信意识和科研规范要求入脑入心入行,使广大教师更好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
(三)按时报送材料
请于6月26日前将此次学习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含现场活动照片)发送至科技处,同时将已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的教师数量告知科技处(学院做好科研诚信承诺书的存档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琪
联系电话:8248386
地址:1号楼404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