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申报】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畜牧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陈芳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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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畜牧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山东省畜牧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凡从事畜牧兽医、饲草饲料、动保环保、机械装备、屠宰加工、质量安全及智慧畜牧等涉牧产业和领域的科研、教学、技术推广、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且在2022-2024年度完成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评价的项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申报过省级及以上奖励(含省级社会组织奖项)且已获奖励项目无实质性创新性内容的;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排序有争议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申报方式

(一)直接申报:由项目完成单位直接申报。

(二)推荐申报:由符合要求的推荐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推荐申报单位应为:

1.省级或地市级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技术推广部门等;

2.省级或地市级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畜牧业及涉牧相关行业、产业的社会组织(协会、学会和联盟等);

3.省音牧协会认可的其他有资格推荐的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牧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报书》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科学技术处1-404室,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畜牧科技奖)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间: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2(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单位用印由科学技术处统一办理

四、奖项设置与要求

(一)山东省畜牧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申报奖项等级评定均在申报等级内进行,原则上不降级、不升级进行评定。

五、表彰与奖励

按照《办法》规定,奖励委员会将于2024年10月在济南召开2024年度山东省备牧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颁发证书与奖金。

六、注意事项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中规定的科技成果评价,需由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组织出具报告;

(2)申报材料中的主要完成人应与成果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研制人员相符;

(3)申报材料中提供的佐证材料需与申报项目相关,并需有主要完成人参与方为有效材料;

(4)材料装订顺序和填写要求按照《申报表》最后的说明要求执行。

(二)每个项目只能申报1个奖项;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个奖项:每位完成人不超过1个项目。

(三)奖励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原则,评审过程及授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陈芳  8248386  chenfang@sdau.edu.cn

 2024年度山东省畜牧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