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牛金雯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19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工作,加强立项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研究实效,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结项对象

正常研究期限内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并提交正规网站的查重报告。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

三、结题鉴定方式与步骤

(一)结题鉴定方式

课题成果鉴定方式包括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成果鉴定。

1.通讯鉴定:由课题负责人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每位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通讯鉴定)(专家个人)(见附件中“7.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2.会议鉴定:由课题负责人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现场审阅、当面陈述、提问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形成汇总意见填写在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会议鉴定)(专家组集体)(见附件)。

上述两种方式聘请的鉴定专家的研究领域需要与课题研究领域密切相关,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附件中的所有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3.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二)结题步骤

本次结题分为两步:一是自行组织鉴定,二是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复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1)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2)结题材料验收未通过且研究期限已超期的课题,将不再结题,予以撤项。

四、结题时间及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 520日报送科技处以下材料:

1、每个结题项目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单独装订)。 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顺序装订。其中,《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单独装订,夹在结题材料中。

结题材料中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等文本格式见附件。

2、学院“结题汇总表”(1份)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auskk@163.com。每个结题项目存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山东农业大学+结题材料,文件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山东农业大学+成果专报。以上为省办要求,务必准确命名。

4、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予以撤项。请相关学院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附件7),并加盖公章;撤项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和其他结题材料一起发至指定邮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规划研究课题。省教科院将根据撤项情况相应核减管理单位申报数额。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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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