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关于做好2023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牛金雯发布时间:2024-02-01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重大和重点课题

    课题负责人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

1) 课题研究报告,17份;

2) 成果要报,17份,(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

3)《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附件2最后一页:课题鉴定专家意见、泰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审核意见不要填写,单独一页打印)17份。

根据市社科联统筹安排,由社科联和学校联合聘请社科理论专家担任评委,择时召开鉴定会议,会议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需准备5-8分钟PPT汇报

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一般课题

    由各课题组自行组织鉴定结项(专家组成员5人),课题负责人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

1)研究报告,1份;

2)成果要报,1份,(格式及要求见附件3);

3)《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附件1),一式3须按照模板填写“课题鉴定专家意见”一栏,并经全体专家签字、填写鉴定等级,课题结项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

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3、社科新秀专项课题

按照重点课题的报送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交至科技处,由市社科联统一进行结项鉴定。

4、延期课题

未参加鉴定评审且申请延期的2022年度社科课题一并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

2023年度社科课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需填写《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经市社科联批准后方可延期。未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且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放弃。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35日(周二)11:00将纸质材料、《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送至1号楼404房间。

同时学院发送电子版材料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牛金雯

电话:8248687

邮箱:sdauskk@163.com

 

科技处     

202421

附件:

附件1. 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2: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doc

附件3:成果要报格式和要求.doc

附件4: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5:2023年度课题立项及延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