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年11月省艺术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鉴定
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
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同行业专家组成,且需由3个不同单位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最终成果形式需与申报书、申报系统中一致,论文或研究报告。
二、2020年(含2020)之前立项的项目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结项
请于11月13日(周一)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2册(以下材料按照1-7项的顺序,装订成册2份。),报送科技处(404房间):
1、结项材料封面及目录(附件5)
2、鉴定结项申请(附件3,本人签字);
3、课题申报书(无需盖章版);
4、立项证书复印件;
5、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附件4,省艺术重点课题为年度课题,非立项后第二年结项的项目均需延期申请,本人签字。)
6、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研究报告格式自拟,需注意字号小三,行间距1.5倍;
7、《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附件1),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并签字,本人签字。
三、2021年(含2021)之后申报系统中立项的项目
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sdwhkj.cn/。(建议使用IE、火狐浏览器。“申请结项”在最右侧一栏)
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中填写结项信息,并导出打印。于11月13日(周一)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404房间)以下材料:
1、结项材料封面及目录(附件5)
2、鉴定结项申请(附件3,本人签字);
3、课题申报书(无需盖章版);
4、立项证书图片;
5、延期申请表、变更申请表(系统中导出)。
6、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研究报告格式自拟,需注意字号小三,行间距1.5倍;
7、《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系统中导出带水印版本,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并签字,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按照1-7项的顺序,勿装订,仅夹长尾夹,盖章后返还。需延期项目的负责人需在系统中办理延期手续,导出表格。
结项、延期申请人请于11月16日(周四)前完系统填报及附件上传(按1-7顺序附件扫描成一个PDF,小于5MB)。
同时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两种结项方式的电子版材料分别打包,发送至邮箱sdauskk@163.com。邮件以“学院+省艺术重点结项材料”命名,个人结项材料一份word或pdf,以“项目负责人+省艺术重点结项材料”命名,另需学院汇总表(word版)。
科技处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附件1、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证书(20前以前课题使用,21年以后课题系统中填写导出水印版).doc
附件4、课题延期申请表(20前以前课题使用,21年以后课题系统中填写导出水印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