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立项名单、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项程序的通知

发布者:牛金雯发布时间:2023-07-14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部门: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最终确定立项重点课题15项,一般课题72项,(立项名单见附件1)。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立项课题研究要求、中期检查、结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研究要求

各课题组要紧密联系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科研规律,恪守学术诚信,着力推出具有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中期检查制度

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课题进度、调研质量、研究报告框架等。请各课题组认真填写《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828日前发送签字扫描PDF版、word版至邮箱sdauskk@163.com邮件请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中期检查”命名,文件以“中期检查表+课题名称+姓名+山东农业大学”命名。

对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作,省厅不予结项处理。

 

三、结项要求

(一)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其中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一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二)请课题负责人于20231115日,报送科技处以下材料:

1、《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一份,

2、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4)一式三份。

同时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sdauskk@163.com。邮件请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结题材料命名,文件以申请表/研究报告+课题名称+姓名+山东农业大学命名。

请各课题组严格把握各时间节点,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的,取消下年立项资格。

(四)课题结项实行查重制度。提交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供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知网或万方数据库),重复率不得超过20%。未提交查重报告或重复率超过20%的不得参加结项评审。


四、其他要求

(一)重点课题项目负责人严格做好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的,收回已拨付支持经费。

(二)课题立项后课题组应主动对接提出研究需求的处室单位,就课题研究方向、思路、方法、要求等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并定期反馈课题研究进度情况,确保课题研究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走深走实。

(三)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前,均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审核内容并标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联系人:牛金雯

  话:8248687

    科技处     

           2023714

附件

1.2023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立项名单.xlsx

2.《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中期检查表》.doc

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结项申请表》.doc

4.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