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牛金雯发布时间:2023-06-14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发展中心〔202326号)、《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拟对2022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我校需结题的项目共6项,详见附件5

二、鉴定时间

集中鉴定时间为8月份。

三、结题鉴定与验收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现场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任选其一申请结题,通过现场鉴定和批准免予鉴定的课题即可办理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颁发“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证书”。

(一)现场鉴定。由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聘请同行专家组织召开现场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需准备10分钟左右PPT汇报)

(二)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课题,可申请免予鉴定。

“第二十六条 微课题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一)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励(前2位);

(二)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发表的论文应与课题内容高度相关,并注明: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

(三)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红旗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报刊发表或转载;

(四)研究成果被市厅以上党政机关相关文件采纳,或得到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编著出版社科普及读物。”

(三)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予以撤项。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予以撤项。

四、结题材料要求

(一)装订格式

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1)顺序装订。

   (二)成果内容

    1.课题结题申请表。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重复率低于20%, 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等字样。

   五、结项材料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628日(周三)报送科技处(1号楼404房间)以下材料:   

    1.按照第四项中要求,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2.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包括答辩ppt,发送至邮箱:sdauskk163.com。(邮件主题:微课题结题+课题编号+部门;每人课题的结题材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课题编号命名+姓名命名”)。

 

联系人及电话:牛金雯 8248687

 

 科技处     

2023614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docx

附件2: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2022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名单.pdf

附件6: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