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3年3月省艺术重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形式
课题组自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
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同行业专家组成,且需由3个不同单位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二、2020年(含2020)之前立项的项目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结项
请于3月16日11:00,将以下材料2册,报送科技处(404房间):
1、鉴定结项申请(附件3);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研究报告格式自拟,需注意字号小三,行间距1.5倍;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附件1),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及专家签字。
以上材料按照1-6项的顺序,且前面加封面、目录(附件5),胶装成册2份。
三、2021年(含2021)之后在申报系统中立项的项目
需在系统中提交材料进行结项。请于3月16日11:00前报送科技处(404房间)1份结项材料,请勿装订,仅夹长尾夹,盖章后返还。申请人且务必于3月19日前完上传系统,逾期不予审核受理。注意:上传材料中签字盖章页为图片或pdf格式,其余部分可为word格式。
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www.sdwhkj.cn/。
结项流程请看附件6:课题结项流程图
四、电子版材料
3月16日11:00前,请将两种结项方式的电子版材料分别打包,发送至邮箱sdauskk@163.com:
(1)邮件以“项目负责人+省艺术重点结项材料”命名,
(2)结项材料单独整理成一份word或pdf,以“项目负责人+省艺术重点结项材料”命名,
(3)汇总表单独一个word文档命名为“项目负责人+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