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万千发布时间:2022-05-30浏览次数:205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管理,严守学术规范,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我校科技管理办法,现就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规定的计划进度,按期完成计划任务,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2. 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前三个月(项目有延期申请时间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提出延期申请,报学校科技处办理审批手续;

3. 未办理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到达规定期限未能办理结题手续,科技处将纳入逾期未结题项目管理,项目主持人纳入学术失信记录;

4.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12月底,对全校逾期未结题项目进行全面整顿清理。清理期后仍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暂停项目负责人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资格,直至项目结题;未结题前,此项目不得用于任何评审活动。

5. 2022年起,科技处于每年底全面核查逾期未结题项目,对逾期两年及以上的项目,直接报请计划下达部门撤销或终止,项目主持人承担相应后果。撤销或终止项目不能用于任何评审活动。终止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级各类项目资格两年。

6. 压实单位、部门责任,将科研项目结题情况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科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逾期未结题项目统计表》

逾期未结题项目统计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