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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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提名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发动,并按要求提名候选人。
一、候选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山东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提名渠道
1、学校可提名候选人2名(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2、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作为专家进行提名,每位院士可提名候选人1名。
三、本届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拟表彰60名获奖者,往届获奖者以及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四、具体要求请见省科协网站通知。http://www.sdast.org.cn/art/2022/4/19/art_60378_10300569.html
五、请学院将提名表于5月5日前发送至wangmin@sdau.edu.cn,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人。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8242498
科技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