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申报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牛金雯发布时间:2022-03-22浏览次数:246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积极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国家战略和省委部署、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深入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着力推出一批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四类,研究时限为一年,结项时间为次年2-3月份。

对立项重大课题和部分重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专项课题为自筹资金或由委托方给予资助。

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和推荐。市社科联集中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立项。本着控制总量、注重质量的原则,综合考虑往年分配名额数量和课题完成质量情况,泰安市社科联确定各有关单位课题申报数量,我校申报限额为20项,不含专项课题数量。

三、相关要求

1、参考选题所列条目(附件4),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择相关题目或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鼓励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和驻泰高校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立项课题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专项课题为联合研究项目,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专题研究,由市社科联与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立项、结项。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重大、重点课题组负责人,须实际参与研究,否则,一经发现,降为一般课题。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2021年度课题未通过鉴定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材料报送时间

1、请学院(部门)于4月12日11: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技处(1号楼404房间):

(1)《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4份;

(2)《泰安市社会科学立项申请活页》(附件2)一式6份;

(3)《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1份,推荐排序,并加盖公章;

(4)《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5)1份,签字、盖章。

 每人材料用长尾夹夹好。

2、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sdauskk@163.com

邮件以“**学院+市社科课题申报材料”命名,文件以“申报人+申请书/活页”、“**学院+汇总表”命名。


联系人:牛金雯

联系电话:8248386  15610691105


科技处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附件1.课题立项申请书(2022年).doc.doc

附件2.课题立项申请活页(2022年).doc.doc

附件3.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2022年).doc.doc

附件4:关于申报2022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含选题指南).pdf

附件5: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