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第二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取得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产权清晰,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鲁)工作,或者2020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鲁)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鲁工作不少于3年。
8.申请人依托单位须为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限项要求
1.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执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
三、申请方式
1.通过科技云平台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申报,具体参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鲁科字〔2021〕38号)(第一批)(见附件)。
2.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为预留学校审核时间,请于11月8日16:00前提交学校审核。申报人应合理安排时间,由于提交时间问题造成申报书提交不上或不全的,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学校联系人:胡立芹 8248386
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092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
附件:《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鲁科字〔2021〕38号).docx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