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作者:
浏览次数:273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有关任务安排,山东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计划选拔不超过20名人选进行资助培养,培养周期为3年,每年资助被托举人经费5万元。
二、托举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 32 岁以下(按2021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35岁。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2019年1月1日后),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培养周期(2024年12月31日前)。
4.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选的指导、扶持责任。
5.未入选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博士后相关资助计划除外。
三、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报科技处知识产权科。学校择优遴选1人上报。
四、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表.docx
联系电话:8242498
科技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