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崔雨发布时间:2021-01-28浏览次数:809

各有关学院:

前期山东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根据要求,现就2021年度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第二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项目立项批文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国拨经费到账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以银行到账凭证为准)。项目(课题)类型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不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任务)。

 二、补助和奖励标准。补助金额按照国拨经费到账并由承担单位实际使用金额的15%分别核算、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国拨经费到账并由承担单位实际使用的5%(牵头单位)或3%(参与单位)分别核算、单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省财政科技资金已配套支持且配套资金超过《实施细则》补助金额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不再予以补助,仅纳入奖励支持范围。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在5月6日17:00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立项批文、项目合同书和任务书的复印件(承担单位为参与单位的,还应一并提供与牵头单位之间签订的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3.国拨经费银行到账凭证复印件;

4.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1#404,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汇总》(附件3或4)发送至cuiyu@sdau.edu.cn。


联系人:崔雨;电话:68386,15094806286

附件:

1.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2.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汇总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类).xlsx

3.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汇总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类).xlsx

4.《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pdf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