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崔雨发布时间:2020-03-20浏览次数:260

各相关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在研科研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逾期未结题验收的省教育厅项目,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学校定于2020年3月-8月对我校应结题验收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包括自筹经费项目)开展结题工作。

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1式3份(以书稿、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需经同行专家鉴定并填写意见;以论文、专著结题的,无需专家鉴定),论文、研究报告等相关研究成果两套。

第一批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0年5月11日前

第二批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

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至1号楼402,全套材料电子版同时提交至sdauskk@163.com。

联系人:蔡威熙、胡立芹  68386  15854867981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修订版).docx

附件2 鲁教科发17-1 课题管理办法.pdf

附件3 鲁教科处函〔2020〕2号关于对高校在研科研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