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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关于举办首届“智汇泰安•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作者: 浏览次数:210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政府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助推新泰安建设的十条措施》(泰发〔2018〕14号)有关规定,决定举办首届“智汇泰安•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智汇泰安•创赢未来”为主题,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创意、带技术、带项目到泰安创新创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大赛设置

1、大赛时间:2019年2月—2019年4月。

2、大赛类别:大赛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纺织服装、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分产业创新类(包括传统产业创新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包括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产业技能类3大体系7个类别分领域组织。

3、各类别产业领域:传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高端化工、纺织服装等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的人选,此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人选,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具体负责。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重点支持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智能农机装备、高效设施农业、生物质能源、生物基材料、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等新旧动能转换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领域的人选,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具体负责。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信息产业、医养健康、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金融及其紧密相关的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业产业领域的人选,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科技创业类,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人才企业和创业团队申报,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具体负责。产业技能类,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能够引领技术革新的技能人才,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4、奖项设置:大赛设特别奖、优胜奖和提名奖,特别奖人选的参赛项目,须代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有力引领和带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创新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分别设特别奖1名、优胜奖3名、提名奖6名,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分别设特别奖1名、优胜奖2名、提名奖5名;科技创业企业类设特别奖1名、优胜奖3名、提名奖5名,科技创业团队类设优胜奖5名、提名奖7名;产业技能类设优胜奖1名、提名奖2名。

四、参赛条件

(一)产业创新类

1、申报范围。泰安市行政区划内,主营业务属于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的企业均可申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相关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主体须为企业。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暂不接受我市企业与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支持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法人制创新平台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大赛。

2、申报人选及团队条件。(1)申报人研发方向处于相关产业发展前沿,与我市发展需求一致,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其中,国内人才须自2014年以来主持过相关产业领域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负责人,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奖励;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主持过相关产业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2)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3)申报人要以申报项目所在企业申报,所承担的项目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重点要求,属于产业改造升级亟需解决的重大技术,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能够实现重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带来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4)申报人选属兼职引进的,须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并已与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获奖后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选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5)对尚未签订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拟引进人选,须提供申报人选本人和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承诺,保证大赛获奖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签订并到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该人选的获奖资格和申报单位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3、申报单位条件

(1)传统产业创新类。①申报企业须拥有与申报人选及申报项目领域相关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②申报企业2018年度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5%。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企业单位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泰安市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18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2017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②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2018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实际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5%(对于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申报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法人制创新平台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相关项目已取得知识产权;②拥有一定数量、高素质的研发人员,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人才基础。

(3)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①申报单位须拥有与申报人选及申报项目领域相关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一家市内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要与申报项目相一致;③申报企业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企业,2018年度销售收入须不低于5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2018年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①2018年1月1日前在泰安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②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2018年度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二)科技创业类

1、科技创业企业类人选参赛条件

(1)人选在泰安市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人选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市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其中,海外人才申报人选须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2009年以后回到国内。

(3)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海外人选申报企业一般为2014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期间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8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3)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

(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新团队。

2、科技创业团队类人选参赛条件

(1)科技创业团队类人选应为创业团队的负责人,并且具备上述科技创业企业类人选第2条和第3条所列人选条件。

(2)科技创业团队类人选所率团队应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能产生预期经济效益,尚未创办企业。

(三)产业技能类

1、申报范围。泰安行政区划内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均可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不接受我市单位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

2、申报人选及团队条件

引进海外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知名企业一线关键岗位工作10年以上,或在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大学任教5年以上,或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铜牌以上成绩,或为从事较发达国家行业技能操作标准编制的主要人员。

(2)能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创新思维和攻关精神,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技能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为申报单位培养出一大批技能骨干人才。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引进后须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引进国内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职业技能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称号,或者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者为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及其指导专家。

(3)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能力强,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具有绝招绝技、国家发明专利、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参与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在传技带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能够为所在单位培养出一大批技能骨干人才。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3、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有行业领域领先的技能技术创新成果,建立了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制度,具备良好的技能技术创新氛围。

五、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大赛报名、资格审查、部门初评、类别决赛等四个环节。

(一)大赛报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大赛参赛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人选及团队,通过“灯塔—泰山先锋”网(http://www.dtts.gov.cn/)“人才评选申报系统”,按照参赛类别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提交申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通过人才评选申报系统对所属单位推荐人选进行遴选,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将推荐人选通过“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于3月30日下午5时前提交牵头部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资格审查。牵头部门分别受理参赛材料,对参赛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参赛人选和团队将《首届“智汇泰安•创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一式7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报牵头部门。

1、传统产业创新类。参赛材料报送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装备科,地址:市政大楼B3003室,联系电话:0538—6991507,电子邮箱:jxwjzk@ta.shandong.cn。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参赛材料报送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管理科,地址:市政大楼B7007室,联系电话:0538—6991102,电子邮箱:kjjzck@ta.shandong.cn。

3、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参赛材料报送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地址:市政大楼B7009室,联系电话:0538—6991130,电子邮箱:kjjnsk@ta.shandong.cn。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参赛材料报送泰安市服务业办公室,地址:市政大楼B7012室,联系电话:0538—6992098,电子邮箱:fgwfwyb@ta.shandong.cn。

5、科技创业类。参赛材料报送泰安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管理科,地址:市政大楼B7007室,联系电话:0538—6991102,电子邮箱:kjjzck@ta.shandong.cn。

6、产业技能类。参赛材料报送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市政大楼B3026室,联系电话:0538—6991217,电子邮箱:rsjzjk@ta.shandong.cn。

(三)部门初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牵头部门对人选进行初评,确定进入各类别决赛人选名单。经部门初评,进入决赛人选数量少于该类别奖项设置数量的,根据进入决赛人选实际数量适当核减该类别奖励名额,具体核减数量由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

(四)类别决赛

1、产业创新类、产业技能类决赛。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赛人选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作PPT,根据类别参加现场公开答辩。类别决赛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分别成立类别决赛评委会,由各类别相关技术、产业等专家组成。

2、科技创业类决赛。采取现场答辩路演的方式进行,参赛人选根据商业计划书制作PPT,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参加现场公开答辩。决赛由市科技局组织,成立科技创业类决赛评委会,由技术、产业和金融专家组成。

类别决赛时间为2019年4月8日—4月22日。

六、支持政策

1、对获得特别奖、优胜奖、提名奖人选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其中科技创业团队类人选奖励资金于人选注册企业(大赛结束一年内注册,且符合泰山英才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企业申报条件)后发放到位,其他类别人选奖励资金于获奖名单公布后发放到位。

2、在获奖人选中,择优推荐申报2019年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对最终入选2019年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获奖人选,除享受省财政奖励补助支持外,市级按省补助、奖励额度给予1:1补助或奖励。

3、获得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企业类、产业技能类特别奖、优胜奖的人选,在通过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后,按程序公布为“泰山英才领军人才”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金奖励。

科技创业团队类优胜奖获奖人选在大赛结束一年内在泰安注册成立企业,且符合人选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等泰山英才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申报条件的,经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公示等环节后,按程序公布为“泰山英才领军人才”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金奖励。

4、对各类别获奖人选,除按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相关服务以外,根据人选个人意愿,可享受“秒批”落户、使用人才公寓、购房优惠等政策。

七、有关事项

1、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参赛。曾入选山东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以及泰山英才领军人才的,不再参赛;项目还在实施中的西部经济隆起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得参赛。

2、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做好类别决赛的方案设计、赛事组织等工作,严格评审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各类人才参赛,加强对大赛方案、创新创业政策等的宣传报道。

3、大赛将组织行业沙龙、项目对接、展览展示等系列活动。鼓励新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为参赛人选提供创业辅导、培训、融资等深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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