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化进程中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

发布者:张友朋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15

完成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完成人员:王伟、闫鹏

获奖情况:泰安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成果简介:与城镇房屋交易相比,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整体活跃程度上远远逊色,历来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但实际上农户之间买卖、互换房屋或以房抵债等流转情况由来已久,只是因交易行为往往发生于本村成员间,纷争少影响小鲜有关注。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逐渐加快,集体土地上房屋价值水涨船高,以往内部成员间被亲缘、地缘关系掩盖的利益平衡被拆迁补偿等客观因素所打破,矛盾纠纷凸显,成为目前房地产案件中群体性最强、矛盾也较为突出的一类纠纷。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是否存在各种限制,审理中如何平衡各种利益,成为当前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使用权处分方面的民事法律,仅靠《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极少规范进行调整,与成熟的城市房地产立法相比,存在大量法律真空。对应立法的搁置处理方式,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却有明文出台的一些禁止性政策文件规定,法律与政策之间的不统一,导致案件审理中必然会遇到严格适用法律与公平处理定纷止争的的困惑,给案件审理带来难度。

本文对审判过程中出现较多的六大问题,即:从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依据及例外情况;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后果;集体土地上房屋多重买卖处理模式;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赠予纠纷处理;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变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对策,以期裨益于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