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水权的界定、实施效率及其改进策略

发布者:张友朋发布时间:2015-06-30浏览次数:109

完成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完成人员:胡继连

获奖情况:2013年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成果简介:水权的界定与实施是影响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因素。我国农用水资源的所有权、取水权、供水权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界定清晰,但现实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若干形式的水权侵蚀问题,影响了农用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农户水权具有明显的俱乐部产权属性,对外清晰但对内模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提高农用水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为目标,本文提出了强化水资源所有权、取水权、供水权的有效实施以及更清晰地界定农户水权的改进策略。具体包括:(1)根据国有水资源排他取用的原则,及时、足额地收缴水资源费,解决水资源费的拖欠问题。(2)根据有偿供水的原则,及时、足额地收缴水费,解决供水单位的水费拖欠问题。(3)面对农户水权的共有产权或“俱乐部”产权特性,水权界定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地缩小共有范围或压缩“俱乐部”规模。从农户水权实施层面看,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在“俱乐部”产权框架下,通过加强农户用水权的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